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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绿地国博城二期博鸿业主反映人防车位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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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绿地国博城二期博鸿业主向我们反映,年签订的车位买卖合同在去年被通知更换成了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必须五年一签。他咨询了律师后,得知人防车位不可以买卖,只能有使用权。他才恍然大悟,敢情是被绿地地产和嘉诚新悦物业公司所欺骗。但是苦于一直无人办理退款,故向我们求助。

被改签成的使用权转让协议

协议内容明显为违法的霸王条款

记者到了南昌市绿地国际博览城二期博鸿小区了解情况,并拍摄了地下停车场照片,确实属于人防车位。

根据江西省人防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依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建设的人防工程,属于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以长期出租使用权的名义变相买卖防空地下室。在目前国家对防空地下室产权尚未明确的情况下,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只允许短期租赁,每次租赁合同期不得超过5年。

业主发出呼吁,期待南昌能出台地方法规,明确人防车位变卖或长租的罚则,以使这种现象得到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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